广州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能否
直接拨付港澳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
如何推动企业与事业单位
科技人才双向流动?
这些议题在7月24日举行的
《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
立法听证会上得以充分的讨论。
7月24日,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科技局联合举办《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邀请15位来自穗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听证。
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章规定“建设国际创新中心”,广州迎来了科技创新发展的新机遇。为了进一步完善广州科技创新促进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广州召开《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就两大重要听证事项作充分讨论。
一是广州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能否直接拨付港澳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听证会现场,多数代表支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认为这样可以强化穗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破除科研力量和科研成果在大湾区自由流动的障碍,将有利于探索穗港澳多层次科技合作机制。
二是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是否合理可行。多数听证代表表示,此举将充分发挥本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优势,激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人才的创新力向社会释放,提高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的成功率。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立法听证会采取的是“线下”+“线上”模式,15名听证代表自7月19日起通过网上听证会专题网页表达观点,与网友互动讨论。听证会当天还同步进行网络视频直播,打破了以往现场听证会时间短、参与人员有限的局限,最大限度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社会共识。